發布時間:2020-01-03 09:58:21 瀏覽:次
其實加藥的注射器復用,在臨床上是非常常見的事情,很多科室為了節省耗材,基本沒有做到“一人一用一拋棄”,甚至在很多護士的眼里會認為“書是死的,人是活的”,注射器沒有接觸過任何病人,又不會造成交叉感染,對病人也不會造成什么危害,為什么不可以用?但是加藥時注射器復用真的對病人沒有危害嗎?我們細細看來:
1、增加藥液污染的可能性我們都知道加藥時要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,抽藥時不能握住注射器活塞體部,重復使用注射器無疑增加了藥液被污染的可能。尤其是在配置頭孢他定粉針(進口)、頭孢呋辛鈉粉針等藥液的時候,由于藥瓶內的高壓,藥液極易噴涌出來,這樣更容易造成污染。
2、輸液微粒的危害 注射器多次的穿刺藥瓶的橡膠瓶塞,更加容易導致輸液微粒的產生,輸液微粒是指輸注液體中非代謝性微粒雜質,我國藥典規定,每毫升工作單位輸液劑中直徑>10微米的不溶性微粒不能超過20個,每毫升> 25微米的不溶性微粒不能超過2個。輸注大量不溶性微粒的液體,可造成血管栓塞、梗死、血栓、肉芽腫及熱源反應等。
3、引起靜脈炎的發生 微粒污染也是導致輸液性靜脈炎發生的重要原因,微粒進入人體后隨著血液循環損傷血管內皮,引起血小板聚集,可造成靜脈炎。
4、增加病人藥物過敏風險在人衛出版的第6版基礎護理學中規定:凡初次用藥、停藥三天后再用、以及在應用中更換藥物批號時,均需按照常規做過敏實驗。
許多護士看到要配置的藥液是相同的消炎藥,理所當然的用了同一個注射器,萬一藥物是相同的,批次卻不一樣了?萬一病人發生了嚴重的過敏反應,后果又由誰來承擔了?
針對這種情況該如何改進?
1、護士長做好帶頭、示范作用護士長是一個科室的“管家婆”,科室耗材的各項花費都要得到護士長的支持,但有些護士長為了節省科室的經費,對于注射器的復用“睜只眼閉只眼”,把科室的小利凌駕于病人的安全之上是非常不可取的。
2、做好科室的培訓不管是新入科的實習生、輪科生還是工作多年的護士,都應做好科室培訓,告知其注射器復用的風險,加藥時重新打開一個注射器花不了太多時間,靠節省注射器也省不了太多錢。
3、院感科嚴格做好監督工作 很多醫院的院感科下臨床檢查時關注的問題便是醫務人員的手衛生,對于注射器復用這方面的監管力度則比較小。院感科的工作可以有所側重,但對于有可能造成院感風險的行為都不應該放過。
4、嚴格遵守法規操作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有嚴格的規定:《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:醫療機構應建立無菌器械使用后銷毀制度。
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必須按規定銷毀,使其低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,經消毒無害化處理,并做好記錄。醫療機構不得重復使用無菌器械。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七條規定:醫療機構對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,使用過的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,并作記錄。